訂房或匯款前請您先閱讀【保留訂金∕退款∕滯留須知】、【訂房∕匯款須知】、【住宿須知一一】、退房∕入房須知】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匯款完成訂房手續時,視同您已完全同意並接受本館規範,且能配合遵守,共同維護良好住宿品質。【保留訂金∕退款∕滯留
保留訂金/退款/滯留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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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金支付後,若無法如期入住者,請於住宿日前14日(不含當日)通知,可選擇退款或保留訂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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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金保留期限為6個月,保留期間無法退款及作其他折抵或用途。客戶可於期間內另擇日期入住或轉讓,但僅限更改一次,不限本人均可使用,期限到期而未使用者,視同放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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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日前14日內(不含當日)通知取消訂房者,依下列規定退款: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
者,退還訂金100%(需扣除手續費
$100元);或可延期6個月,以一次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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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純屬個人因素,當日無法到達,一律不予退費;如遇天災(如地震、颱風)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來(以花蓮縣政府頒布為準),可全額退還訂金,或可保留訂金6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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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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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七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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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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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四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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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三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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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,得請求業者退還定金百分之二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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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定金。
訂房/LINE∕匯款須知
- 電話&LINE預約訂房,並確認是否尚有空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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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&LiNE&訂房後二日內(含訂房當天、假日不順延)轉帳或匯款房價30%之訂金(春節期間需全額匯款)於指定帳戶,以便為您保留房間,逾時視同放棄,不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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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日前3天(不含當日)電話預約訂房者,須於電話預約當日或約定時間內轉帳或匯款房價30%之訂金於指定帳戶,以便為您保留房間,否則視同放棄,不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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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帳或匯款完成後請以 LINE訊息方式確認訂房
內容請註明【轉帳銀行、帳號末五碼、住宿人姓名、住宿日期、住宿房型名稱】。收到後本館會以相同方式回覆,始完成訂房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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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訂房人數入住,本館恕不接受臨時超出人數入住。
同房三歲內不需另加費用、故無加床及無個人備品。超出人數入住加人加床
計:平日 $600元∕人,假日 $800元∕人,農曆春節
$1500元∕人。每床均附一件棉被,本館恕不提供額外加被服務。